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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贩赠送塑料袋或罚5000元

2015-9-25 14:32:01点击:
昨日,记者从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中了解到, 草案一审稿中提出,自本条例施行一年后,餐饮经营者应提供可循环使用筷子和可降解塑料餐具。不过,在调研和立法协商会上,有关餐饮行业协会、餐饮经营者特别是快餐经营者普遍反映,“可降解塑料餐具”目前还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难以要求餐饮经营者必须提供,建议删除对此,修改稿改为,自条例施行一年后,餐饮经营者应当提供可循环使用筷子;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违规的话,将被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而草案一审稿的罚则规定是,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针对一审中“宾馆、洗浴等服务性行业应当就所提供的一次性消费品明码标价”,有的专家、地方和企业也提出,这条可执行性不强,建议修改。对此,修改稿将其修改为:“宾馆、洗浴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产品,采取环保提示、费用优惠等措施,鼓励和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市场免随处可见“红白”塑料袋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农贸市场,发现目前农贸市场在销售主副食品的同时都会免费送上一个超薄塑料袋,方便市民将食品装带回家。记者注意到,农贸市场免费送的均为红色和白色的超薄塑料袋,一看就属于无法降解的种类。市区一家大型农贸市场中,记者看到,每个蔬菜摊点上都摆放着一扎一扎的白色塑料袋,供市民自己拽取后装选购好的蔬菜。“这是很正常的现象,我们不提供塑料袋,市民怎么将买好的菜带回家呢?”其中一蔬菜摊点负责人介绍说,如今除了少部分年纪大的市民有携带购物篮、购物袋前来买菜的习惯,其他大部分市民都是空手而来,如果摊主不提供塑料袋,不仅市民不方便,并且必然会影响生意。记者在这家农贸市场门口观察注意到,从菜场出来的大多市民手中都拎着多个塑料袋,分别装着不同品种的食品。“我每次来一趟菜场,买一样就用一个塑料袋,每天都会拎回家七八个塑料袋。”买菜结束的张大妈笑着说,她认为虽然这些塑料袋不环保,但是她回家后并不会直接扔掉,而是用作家中的垃圾袋,反而给她的生活带来方便。